皖招考函[2010]74号
关于调整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 主考院校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的规定,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决定,调整我省开考的工商企业管理等6专业的主考院校(见下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不再担任主考院校工作。上述专业自2013年4月考试起,新生(即2012年的11月份报名之新生)须按新的主考院校进行报名考试。2012年年底前毕业的考生仍按原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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