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的市外在沪大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 (2)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 (3)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 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
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的市外在沪大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 (2)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 (3)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 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