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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本市中招“提前推荐自主录取”预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经考生自荐或推荐、初中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于 一、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公示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办法,进行推荐或自荐。具有“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各区县中招办在 三、具有“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段内( 进入2009年上海市中招“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主页面后,应按“推荐生”与“自荐生”提示分别进入填报界面,并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和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录取办法,在正确操作完成志愿填报后,页面上出现“……志愿填报成功”等字样,说明志愿填报成功。 四、志愿填报成功后,可以在填报志愿时间段内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如未修改,则系统默认所填志愿;如在规定期限内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的志愿为准。 五、“推荐生”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预录取工作按第一、第二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操作。“推荐生”可于 六、“自荐生”可同时选择填报两所学校的志愿,志愿不分先后,由学校根据填报志愿情况自主确定面试及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必须在 七、 八、所有“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预录取考生均须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