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单招考试面试时间为4月9日—12日,考核科目为“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总分为600分,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核基本素质、文学素养、职业倾向等。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或线下面试等方式,由院校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 (1)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面试为主,面试时间为4月9日至12日,具体面试时间以报考院校通知时间为准。 (2)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二、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不得限制考生单科分数。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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