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一志愿考试时间:3月6日~3月16日 二次征集志愿考试时间:不得晚于4月12日。 具体的考核时间由所报考的院校简章通知,或者见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 二、考试组织 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三、考试内容、形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可使用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录取安排 招生院校按照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拟录取考生均须有相应考试科目(项目)的考试成绩。招生院校应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