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 或 22日举行,招生院校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时间节点组织本校的单独招生考试。 二、考试组织 学校自行组织 三、考试内容、形式 招生院校要根据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各自的学习内容和特点,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合理确定单招的考试内容和形式。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校可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并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招收中职毕业生,应坚持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核评价考生,具体考试科目和考核要点由学校确定。考试科目及考核形式要在招生院校单招工作方案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布。 具体可查看院校招生章程。 四、免试政策 招生院校负责对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的加盖院校公章后,于 4 月 4 日前报省教育厅资格复核。经复核具备免试录取资格的,由省教育厅按要求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院校办理录取手续。 |